来豫投资企业请注意:非投资目录项目不核准只备案即可

来源: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年07月07日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迎迎

(资料图片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袁晓强 摄)

  7月6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外的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企业通过在线平台告知备案机关,备案机关两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结果。

  据介绍,我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或者备案管理。按照“能简尽简、能放尽放”的原则,我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最大限度向市、县下放核准权限,目录内的12大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属于行政许可;目录之外的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

  《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按照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项目备案基本信息格式文本,通过在线平台将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信息告知备案机关。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推动投资管理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以更高效的监管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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