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法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终结

来源: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年10月21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陈涛 

    倪政伟 通讯员 李宁 沈莹莹

    近日,民权县人民法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终结。一审判决石某雷等11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拘役一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被处以8万元至2000元不同罚金。同时,判处石某雷、王某安、夏某伟等11名被告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0万元至4000元,并在河南省省级主流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公诉机关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2月至2019年10月期间,石某雷、王某安、夏某伟等11名被告人多次购买、加工、销售死因不明的羊肉、牛肉,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石某雷、王某安、夏某伟等11名被告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民权县法院遂对石某雷、王某安、夏某伟等11名被告人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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