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规5月1日实施院长开庭审案树“标杆”

来源: 2016年05月06日

□东方今报记者何中有

孙玉镯

5月5日上午9时许,新乡中级人民法院袁荷刚院长亲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据悉,这是法庭新规实施后,我省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法庭新规从5月1日的实施,众多新举措亮相法庭内外,众多法庭新规红利开始大量释放。

中院院长当审判长,引导领导审案常态化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件。2015年4月11日,豫北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北转向公司)就之前在韩国购买的9台设备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国内公路货物运输险。

4月13日,在运输过程中,货物不慎侧翻,一台价值23万余美元的设备受损。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人寿保险公司向豫北公司赔付保险金23.7578万美元。人寿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午9时,中级人民法院袁荷刚院长在该院第三审判庭准时敲响法槌,亲任审判长审理此案。

法庭新规,助力增强司法透明度

记者注意到,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从2016年5月1日的开始实施,众多新举措亮相法庭内外。审判活动区内,除了法官身着法袍外,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代理律师也都身着“律师袍”。旁听区内,也专设了媒体记者席、代表委员席。在整个50分钟的庭审活动中,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了全程录像。

“除了专设媒体旁听席、代表委员席等规定动作外,新乡中院还自选了许多新动作。”据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长景永利介绍,为了全面落实法庭新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对照新规,规范各种行为。为了方便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法院在单位车位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还专门为律师开设专用停车位、更衣室;为了增强司法透明度,法院官微还进行了及时播报。

袁荷刚院长表示,新的法庭规则更加注重权利保障、庭审规则公平、保障法庭安全、规范法庭秩序,更加注重庭审活动公开,以及司法礼仪等。新规颁布后,新乡两级法院将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公众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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