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还不赔钱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2年09月30日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杨晨子

    无证驾车撞伤他人,男子还不赔钱。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为申请人追回了15000元的赔偿款。

    2019年11月23日,在焦作市中站区怡光路十五中路口处,韩某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与在斑马线上行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住院,经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交管巡防大队责任认定,韩某承担全部责任。中站法院判决韩某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5000元。判决生效后,韩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韩某依然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决定对韩某拘留十五日。拘留后韩某家人认识到了严重性,第二日便将15000元打到法院指定的账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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