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院长亲办“骨头案”连审两起拒执罪

来源: 今报网 2017年05月26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张学军通讯员申相勋苏之丽

5月19日,淇县法院院长梅建桥开庭审理两起拒执犯罪案件,被告人因法律威慑力,主动履行,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何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某曾在淇县西岗镇经营一家塑钢门市,从何某处进货,拖欠何某货款共计2.9万余元拒不支付,王某夫妻千方百计躲避执行。最终在淇县法院5月10日晚开展的“夏季雷霆”第一次大规模执行行动中被依法拘留。王某考虑到躲债对其造成生活上的种种不便,特别是即将面临的刑事处罚,最终表示愿意履行法定义务。梅建桥院长当庭宣判王某触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免予刑事处罚。

在审理的李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中,经合议庭努力,李某某最终也与刑事自诉人达成了谅解,愿意主动履行,免予刑事处罚。

“夏季雷霆”执行活动以来,淇县法院对一批在社会上影响极坏的老赖采取强制措施,重点打击拒执犯罪。涉嫌拒执犯罪立案23案,迫于刑事处罚压力,10名“老赖”主动履行法定义务44.4万余元,极大地打击了“老赖”嚣张气焰,树立法院的权威,增强法院判决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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