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洛龙法院协助异地法院执行获赞扬

来源: 2018年05月18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韩琳 李琼婷

    5月11日上午10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简称洛阳洛龙法院)请求协助执行。

    岳麓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发现家住洛阳市洛龙区的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一辆混凝土泵车,且该车辆当时正在洛龙区某工地施工。了解情况后,洛阳洛龙法院执行局随即派出警车三辆,干警九人,协助岳麓区人民法院进行扣车。

    到达施工现场后,未找到王某。洛阳洛龙法院执行干警向现场工作人员耐心释法后,成功协助岳麓区人民法院将该车辆扣押。

    此次协助工作历时5个多小时,洛阳洛龙法院执行干警紧密配合,为异地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力支持。岳麓区人民法院对洛阳洛龙法院的全力协助表示感谢并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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