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提醒亲们长个心眼吧 使用非本人手机号办业务有风险

来源: 2015年08月19日

□记者杨莉通讯员王方

东方今报开封讯近日,一位姓黄的女士和同行的朋友来到中行开封郑开大道支行办理个人账户开户业务,开立借记卡的同时要求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和短信通知业务都一并开通。柜员吕凯和业务经理王方核对客户的开户信息,对其开通电子银行渠道进行风险提示,并请客户阅读中行电子银行开通的风险提示,之后黄女士阅读并签下名字。办理过程中,在验证客户手机验证码的环节时,黄女士借口手机不在身上,说与相关人员联系可以获得并输入自己手机的验证码。柜员吕凯不禁产生疑问,再次询问黄女士留下的是否为本人手机号,她肯定地说是本人手机号但没随身带手机,催促柜员抓紧时间办理业务。业务经理王方与黄女士积极沟通,讲明银行业务中如果预留的不是本人手机号的风险:利用预留手机号开通第三方支付功能,可能导致资金流失,使他人获取个人账户信息,获取电子银行认证以致任意进行账户交易等风险。

黄女士突然沉默不语。这一情绪的变化被业务经理王方敏锐地察觉,又一次追问她留的是否为本人手机号,这时黄女士才道出隐情:其实预留的是她老板的手机号码。她是单位出纳,为了方便平时账务往来,需要留下老板的手机号码。业务经理王方立刻要求柜员停止业务办理,向黄女士建议她的老板本人开通账户,作为代办人,她平时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代办大部分银行账户业务,既不影响个人账户安全,也不影响老板账户的使用。经过认真考虑,黄女士接受了建议,将手机号修改成本人的手机号码,有效规避了日后因预留号码非本人的手机号而产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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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开封尉氏支行开展案件防控“三个一”活动

□记者杨莉

通讯员司安强

东方今报开封讯今年以来,根据省行“内控合规年”的精神,按照中行开封分行2015年案防“三个一”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尉氏支行强化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工作落实,推动案防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据悉,在开展内控案防“三个一”活动中,尉氏支行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理念,实施“四个结合”:即学习与检查相结合、自查与外访调查相结合、全面部署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发现问题与及时整改相结合,把学习、检查、整改等活动连成一个有机整体,保证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行一是加强两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内控案防的关键在人,只有增强全行员工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的思想意识,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案件防控才能水到渠成。在警示教育中,该行把近年来金融系统发生的案例整理成册,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员工学习,通过用系统内的案件和身边发生的案例,让员工时刻保持警惕,内控案防警钟长鸣,在全行上下营造了案件防控牢不可破的思想防线。二是建立谈心制度,时刻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建立员工交流渠道,及时解决思想问题。行长郑春燕每季度都会与全体员工谈心,了解员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对职业的诉求,征求员工对单位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案件风险排查开展情况、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教育,了解员工“八小时”内外的行为。三是组织远离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宣讲活动,利用节假日时间到尉氏县重要街道进行远离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宣讲,通过条幅、展板、传单等向群众讲解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履行中国银行“担当社会责任,做最好银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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