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大执行氛围下 立案当日即赔偿

来源: 2018年08月08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8月3日,立案的当日,当承办人张波涛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邱某时,邱某立马表示马上赔偿,当日便将8244元赔偿款送至河南省武陟县法院。

    2017年9月13日晚10时,邱某驾驶小轿车与王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车辆受损,经鉴定,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邱某诉至武陟县法院。此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邱某赔偿车损、鉴定费、交通费等共计8244元。但判决生效后,邱某未自觉履行赔偿义务,王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武陟县法院充分借助新闻媒体、自媒体平台,对执行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同时全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执行氛围,很多失信人主动还款。立案当日,邱某将8244元赔偿款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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