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一银行行长为客户巨额担保 客户跑路后行长担责还债

来源: 2018年08月15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芦萍 崔建涛

    8月10日,在霍某家中,申请人在收到霍某手机转账76万元后,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写下和解协议,同意此案全部执结。

    霍某是许昌某银行一分行行长。2015年1月,霍某一位做生意的朋友赵某找到霍某,说因为生意周转需要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但借款人提出要一个在社会上比较有可信度的人提供担保,才能借给他钱。最初霍某并不想趟这趟浑水,可禁不住赵某一再恳求,且霍某想到赵某也是他们银行的一个大客户,将来还有业务往来,考虑到各方关系,最终霍某还是同意了赵某的请求。随后,在霍某的担保下,赵某向刘某借款10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24%。

    借款最初近一年,赵某如期向刘某支付利息。但2016年后因生意失利,赵某逐渐无力归还借款。刘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起诉。2017年10月,此案经法院审理,赵某与刘某达成调解,赵某归还刘某100万元本金及3万元利息。但此后赵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到了案件执行阶段,赵某干脆一走了之再也没了行踪。

    找不到赵某,法院遂将承担连带责任的霍某作为主要执行目标。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刘某与霍某达成协议,霍某一次性偿还刘某76万元,双方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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