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法院执行干警 执结一起涉标的额380万元大案

来源: 2018年08月15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许彦荣

    近日,温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得坡执结了一起380余万元的大标的额案件。2015年,温县某实业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350万元,此笔金额由某棉纺厂的土地做抵押担保。但因经营不善,该公司逾期未能偿还贷款。于是银行将债权转让给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该公司将温县某实业公司和某棉纺厂起诉到温县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本金及利息共计38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两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来,该棉纺厂因拆迁获得了土地补偿款。由于申请人在诉讼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所以执行干警可以将该土地补偿款进行查封冻结,扣划执行款。如此,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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