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孕妇早产 新乡县法院快速审理化纠纷

来源: 2018年10月12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郝同盟 通讯员 齐慧 杨肖

    日前,新乡县人民法院启动快速审理程序,迅速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新乡县法院启用简易程序,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迅速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据了解,去年10月15日,该县孕妇王某阁驾车沿新原路行驶时,与相对方向正常驾车行驶的刘某顺相撞,造成自身及刘某顺车上人员位某受伤。王某阁经医院紧急抢救后,剖腹产下一女,母女平安。

    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中王某阁因违章负全部责任,后续事故因现场无监控设备,相关证据较少,无法确认事故责任。

    位某随后向王某阁等人主张赔偿,各方几经商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位某、刘某顺遂于今年7月将王某阁诉至新乡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4万余元。

    考虑到双方急需解决赔偿问题,新乡县法院于7月5日受理案件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该案。根据侵权法等相关规定,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3506.71元,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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