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成犯罪 追责法难容

来源: 东方今报 2017年08月30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倪政伟通讯员徐嘉

8月7日,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自诉人李某某与被告人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于2016年7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马某某、张某某偿还李某某本金13万元及利息。可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拒不履行,后经申请人申请,该案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马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权利告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在执行期间,被告人马某某分期偿还了原购车款,却仍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偿还自诉人李某某借款本息的义务。其间,因虚假报告个人财产等,先后被两次司法拘留15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有能力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而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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