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有了电子身份证 今后再也不怕它们“走丢”了

来源: 2015年11月24日

▶22年前,河北一市民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当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家中多幅书画被检方扣押。尽管此后证实该批画作与案件无关,但该市民连续追讨12年仍然无果。类似事件都涉及刑事案件中“赃物”去向及如何保管问题。

▶记者11月23日从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市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市检察机关涉案财物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与此同时,关于涉案财物的管理有哪些新动作呢?

□东方今报记者米方杰通讯员莫孙华王跃辉吕佳

181件涉财物问题案件

已办结

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光南介绍,在今年郑州市开展的涉案财物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全市共对遗留涉案财物问题的181件案件共计人民币78486254.37元依法作出处理。

“涉案款清理整治率已达99%,涉案款清理整治额则达100%。”赵光南表示,“对清理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我们都进行了实名通报,同时要求办案部门制定整改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涉案财物管理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成共性问题

据悉,此前,郑州市检察院也专门组织人员对一些基层检察院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发现存在很多不规范问题。

“各基层院的涉案财物库房不同程度存在防尘、防晒、防潮、防火等不足。”赵光南表示,大多数基层院的涉案财物库房没有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并且部分基层院的高清摄像监控系统还存在监控死角,无法全方位对库房进行监控。

赵光南表示,涉案财物与案件当事人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也很高,涉及人权保障、合法财产权利保障、司法公信、规范执法等诸多问题,对于前文提到的发生在河北的那起案件,他们也关注到了。

“电子身份证”

24小时监管涉案财物

据赵光南介绍,今年5月,郑州市检察院在全国创新性地提出在全市检察机关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含管理库房建设)达标颁证制度,对涉案财物管理用房、人员配备、设备配备、管理信息平台、涉案财物清理、制度建设以及运用程度等内容,制定统一的工作标准,经市检察院验收达标后方可启用。

据悉,目前郑州市14家基层检察院已有11家通过达标验收。与此同时,郑州市建立的全市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信息化网络数据库已正式投入使用,每一件涉案财物都将拥有一个“电子身份证”。

“对全部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都能实时动态查看,同步进行跟踪监督。”据郑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系统自11月初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已录入10起涉及财物的案件。通过科学管理好涉案财物,有效杜绝涉案财物随意处置、违规处置。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通过该系统,可对涉案财物进行24小时监控,并且能随时调取各基层院及本院各业务部门全部涉案财物详细情况、出入库情况、临时调用与归还等信息以及交接资料的电子拍摄版,“交接过程全程近距离同步录像,确保涉案财物流转工作的安全、合规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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