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84块钱 管制二年罚金一千
来源: 2015年12月03日
东方今报记者 刘羽 通讯员 张媛媛
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就怕近邻动了歪脑筋。11月24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邻居溜门撬锁的偷钱案。
后李某电话联系刘某说,他自己在通烟囱时李某家的门锁砸坏了。放下电话,刘某赶回家找到李某理论,并报警。李某被传唤到案,主动退还刘某84元。
内乡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砸坏门锁的方式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主动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管制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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