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明年元旦实施阶梯水价 最低3.9元/立方米

来源: 2015年12月19日

郑州市政府召开郑州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改革新闻通气会,公布了郑州市水价调整的确定方案。郑州市将实行阶梯水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综合水价为3.90元/立方米。该方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郑州居民用水价格为2.4元/立方米,已10年未变。

□东方今报记者刘长征

居民生活用水方案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综合水价为3.90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3.10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1~300立方米部分,综合水价为5.45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4.65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综合水价为10.10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9.30元、污水处理费0.65元、水资源费0.15元)。

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郑州市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阶梯水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每户按4口人计(含4人),每增加1人,年用水量第一阶梯增加36立方米。

非居民生活用水方案

非居民用水价及特种用水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不在《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范围,根据成本监审结果,经郑州市政府研究决定执行。

简化水价分类,将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和经营服务业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5.20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4.15元、污水处理费0.80元、水资源费0.25元)。

对享受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如:学校食堂及教学用水;养老服务机构用水;居民住宅小区内直接为业主服务的绿化、保洁、热力交换、消防、景观等国家政策规定的用水适用范围,不实行阶梯水价,供水价格为4.00元/立方米。

特种用水方案

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16.00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14.75元、污水处理费1.00元、水资源费0.25元)。

本次水价改革将原特种行业用水范围进行了大幅度的压缩,仅保留了洗浴和洗车用水两种。水上游乐、美容美发、美体健身、商务会馆、娱乐场所、按摩、纯净水生产等行业用水全部调整为非居民用水,用水价格由10.45元/立方米调整为5.20元/立方米,降幅达50.2%。

此次城市集中供水价格改革未覆盖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主要原因:一是该区域目前是独立供水管网,属独立供水区域;二是该区域水源目前仍为黄河源水,未置换南水北调水源。

未进行户表改造的老旧小区、单位家属院等居民用水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到户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0元,供水价格为4.00元/立方米,待改造完成后执行阶梯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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