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 马村法院帮讨薪

来源: 2016年03月18日

□记者耿彩霞通讯员陈婷

东方今报焦作讯近日,马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案件。

原告侯某某等17人于2014年3月至5月份在被告盛某某承包的某工地项目部的工程中干钢筋活,双方约定,2015年5月15日前结算全部工资共计33000元,后经原告多次讨要被告拒不支付拖欠工资,无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向被告追讨工资。马村法院经庭审调查:本案中被告盛某某拖欠原告等人工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盛某某应当支付拖欠原告的工资款33000元。目前本案的裁判文书已经签发并正在送达当中,马村法院会尽快帮助农民工拿回他们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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