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调查⑤治理整顿行动篇|信阳:部分停车场收费,市场监管部门称符合文件规定

来源: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年10月14日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亮
9月21日,大象新闻·东方今报以《信阳收费停车调查:事故停车费成“唐僧肉”,还有喷泉景观被改停车场》为题,报道了经营类停车场收费的部分乱象。近日,信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针对报道中提到的问题,作出了具体回应。
关于报道中提到的,在精都停车场一辆电动车存放两个月收费600元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2021年1月20日21点29分,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浉河勤务大队接警,两辆电动车在信阳市文化中心附近发生相撞事故。1月28日,交警部门通过邮寄送达给肖某下达返还物品凭证。随后停车场告知肖某需缴纳停车费10元/天,两个月共600元,肖某认为自己的电动车不值600元未缴纳停车费。目前执法人员与停车场负责人沟通后,免去肖某事故期间停车费用。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回复,依据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文件规定,“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精都停车场10元/天的事故电动车停车服务费的行为属于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符合文件规定。
对于西亚和美广场原本规划的喷泉广场,如今成了收费停车场的情况。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回应,由于西亚和美广场位于中心城区繁华路段,车流量大,停车场资源紧缺,原停车场拆除后大量僵尸车占用停车位,造成东方红大道路段拥堵,交通秩序混乱。为了解决路段拥堵问题和老城区停车难问题,2021年5月21日由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印发浉政文〔2020〕43号文件,经信阳市政府批准,将西亚和美广场停车场交由西亚和美公司按市场调节价试行低价收费管理。目前该停车场按照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形式、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投诉监督电话。
另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还回应,依据《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信价房〔2017〕18号)的相关规定,“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浉河宾馆、信合金融大厦、中乐百花大厦、恒大城市广场收费属于非自然垄断经营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符合文件规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都包含停车场服务,在停车场入口处都设置了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形式、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投诉监督电话。
10月13日,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联系到了“电动车存放两个月收费600元”一事中当事人(中学生)的父亲肖先生。他告诉记者,精都停车场通知他们去取车了,到场后又让签一个多个条款的免责协议,才能退还车辆。“我跟他们说,要给就给,不给拉倒,协议我不签。”肖先生就没有要那辆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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