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被罚款超5000元可要求听证

来源: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年11月03日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王韶卿

    河南近日发布《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行政执法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到第一项规定的数额;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该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听证。受委托组织拟实施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委托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委托其他机关或者组织开展听证。

    办法明确,当事人享有申请延期听证、回避;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进行陈述、申辩、举证和质证;核对、补正听证笔录等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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