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公积金出新规:郑州市区购首套住房 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120万

来源: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年12月01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首席记者 宋迎迎

    11月30日,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通知,明确高层次人才夫妻双方均在省直资金中心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家庭购买郑州市区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省直单位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高层次人才在郑州市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适当延长购房手续的时限;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支付房租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同时明确,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他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缴存时间。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可按实际工资收入认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适当放宽短期负债限额。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在8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这也就是说,高层次人才郑州市区首套住房最高能贷120万。

    据悉,河南省直公积金出新规适用范围和对象为,在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省直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医院、科研机构、中央驻郑单位及省属企业自2017年11月21日以来培养和引进的,经相关部门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认定的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拔尖人才(C类人才)及其他同类人才。

    《通知》同时明确,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在经三路、东区营业部办事大厅开通高层次人次绿色通道,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先办理、就近办理、便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通知》还特别规定,高层次人才在省直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地不在郑州市的,在郑州市区购买自住住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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