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名!河南多地公开招聘教师

来源: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3年08月17日

郑东新区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空岗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郑东新区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和招聘情况,进行空岗补充招聘,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一)初中教师21名。其中:

在职教师12名:语文5名、英语2名、生物1名、道德与法治2名、历史1名、体育1名。

毕业生9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2名、生物1名、道德与法治1名、体育3名。

(二)小学教师12名。其中:

在职教师6名:语文4名、数学2名。

毕业生6名:英语2名、体育2名、音乐1名、信息技术1名。

(三)幼儿园教师2名。其中:

在职教师1名,毕业生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中小学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均需于2020年(含)之前毕业;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2.毕业生应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幼儿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小学二级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均需于2020年(含)之前毕业;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毕业生应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加分条件

依据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相关加分政策。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交入伍证书、退役证书、有效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郑州市招才引智云平台等媒体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及通知仅在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12:00、14:30—17:30。

地点: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龙翔校区初中部(即东校区初中部,郑东新区龙湖外环和秋澄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信息填报:

①郑东新区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空岗补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③毕业证和相应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和相应学位认证;

备注: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需将每个层次学历学位材料准备齐全。

④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毕业生岗位不需提供);

⑤教师资格证;

⑥普通话证;

⑦其他佐证材料,例如加分材料等。

其中第②—⑦项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1份),将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以上顺序排列,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审核

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3.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英语、体育、音乐、幼儿园学科的考生须初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信息填报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24日10:00—15:00。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信息填报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建议考生保存准考证电子版并打印2份以上备用。

(三)初试

 报考英语、体育、音乐、幼儿园学科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初试。初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结果,初试合格的考生方可缴费、参加笔试。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未参加初试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笔试

时间:拟定于2023年8月24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人员数量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拟定于2023年8月27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在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应及时查看通知并按要求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点。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其中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如需分组面试,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

5.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六)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只进行一次。

3.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和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受聘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在职教师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郑东新区不予负责。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七)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郑东新区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郑东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电话:0371—68080087(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023年8月15日

襄城县2023年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襄城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9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对象

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90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许昌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自愿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愿意扎根服务幼儿教育。

3.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体育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科学教育、舞蹈教育、音乐舞蹈教育。

5.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限制在1988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襄城县在编在职教师、在职特岗教师和在职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环节进行招聘,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河南襄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确认的方式进行。

2.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确认地点为襄城县第二幼儿园(襄城县泰安路中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恶意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有多层学历的,只填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学历信息。

3.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暂不能提供的,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提供,否则不再签订《劳动合同》)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4)《襄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A4纸打印,手工填写,不得涂改,并粘贴(或打印)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笔试。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幼儿教育知识,满分为100分。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和考察期间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报名幼儿园岗位上岗,各相关公办幼儿园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解除合同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2.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期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资为1800元/月,若遇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的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三部分。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专科生1850元/月、本科生1950元/月、研究生20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聘用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经县教育体育局确认,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的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且在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5.教师岗位工作期间,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免费统一保管。

6.县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聘用人员休息休假各项权利的落实。

7.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本次招聘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有效。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河南襄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374-3569690(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374-3569668

七、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在襄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023年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招聘学科、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语文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8、林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信;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林州市管理的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卫生系统“369”、“51111”人才工程人员等;

5、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8月8日至8月16日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zhou.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报名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市人民政府网)。报名分网上申报、提交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四个阶段。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8:00-8月1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要按照《2023年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上招聘的学科及资格条件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2)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3)专业类、专业名称、学科名称参考以下2个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5),以下简称“目录”。

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提交审核及缴费

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审核,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进行提交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17:00时,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务必牢记。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各学科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语文、数学学科,可先在本学科内调整招聘计划),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学科招聘。如有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8月21日17:00时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学科,届时将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逾期未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在2023年8月24至8月26日早8:00时之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为考生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将要使用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各100分。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加分。

笔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有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4)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从河南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考试结束后2日内(工作时间)携带《2023年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林州市旅发委大楼(红旗渠大道188号)二楼事业科,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学科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及注意事项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人员需现场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包括: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所有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2023年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②林州市外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未按时提交全部有关信息材料的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从报考同学科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2、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由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人选和招聘学科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因面试缺考等原因学科形不成竞争的,该学科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相同时,优先招聘师范专业毕业生)。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学科缺额的,在同学科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再相同者,以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相同时,优先招聘师范专业毕业生。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个人档案)、函询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等全部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从报考同学科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林州市教育体育局采取自主择岗的办法确定(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2)。即按照择岗办法进行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择岗办法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再相同者,抽签确定顺序),岗位确定后,填写《林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由教育体育局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372-6166885(工作时间内)

咨询电话:0372-68062050372-6166529(工作时间内)

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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