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再创业可申领5000元创业补助金

来源: 2016年09月22日

日前,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状态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之日起两个月内申请领取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同时也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根据政策规定,申领补助金需符合这两个条件:失业人员创业者已办理工商登记,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的注册登记时间应在本次失业保险金领取状态内;且申领创业补贴的失业人员创业者,须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申领补贴时创业实体已正常经营。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付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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