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委巡察组向第二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2016年10月20日

经确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批准,10月11日至15日,县委三个巡察组集中向2016年第二轮被巡察的留庄镇党委、普会寺乡党委、瓦岗镇党委、石滚河镇党委、县住建局党委、县环保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组全体成员,四个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两个县直局委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反馈会。确山县委三个巡察组充分肯定了被巡察单位近年来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城乡建设、工作开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县委第一巡察组第一分组在向留庄镇党委反馈时指出:留庄镇党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薄弱,组织纪律松弛;留庄镇个别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不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突出,虚报冒领专项资金,重大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违规收费,个别党员干部在办理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留庄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禁而不绝,违规乱发津补贴,财务管理不规范,招待费居高不下;留庄镇还在贯彻执行扶贫、惠农政策方面搞变通,个别人借助扶贫项目谋取私利。

  县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分组在向普会寺乡党委反馈时指出:该乡党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到位;对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认识不够,措施不力,执行党的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缩水走样”;乡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不民主、不科学;该乡一些部门违规征收耕地占用税,个别党员干部骗取国家农业政策资金、滞留挪用征地补偿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三公经费”支出居高不下,公务接待费连年超支,违规滥发津补贴数额较大;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缺少有效监管措施。

  县委第二巡察组第一分组在向瓦岗镇党委反馈时指出:瓦岗镇党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制度不健全,镇纪委“三转”不到位,执纪问责宽、软,抓早抓小力度不够;该镇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党建工作流于形式;该镇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超标准接待,乱发津补贴,部分公职人员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镇村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超限额支付现金,白条入账问题;该镇还存在群众观念淡薄,重经济轻民生,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缺少主动作为意识;该镇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存在“慵懒散”问题;该镇在执行党的扶贫惠农政策时宣传动员不到位,对重点领域监管不力,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扶贫工作开展不深入,缺少推动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

  县委第二巡察组第二分组在向石滚河镇党委反馈时指出:该镇“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镇纪委“三转”不到位,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镇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党支部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个别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镇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充分,擅设股级干部职位,村级民主制度不健全;个别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镇党委对有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视不够;留庄镇机关工作纪律松弛,个别领导干部不能以身作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个别村存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现象;该镇在落实上级扶贫惠农政策时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第一分组在向县住建局党委反馈时指出:局党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中责任意识不强,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局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违规选拔使用干部、混编混岗问题突出;该局个别党员干部违规从事与房地产相关的盈利性活动;个别部门的负责人利用职权在房产证办理、规划许可证办理方面谋取私利,收受贿赂;个别党员干部工作纪律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淡化,城建监察部门存在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现象;该局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监管不到位,对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监管职责缺失,侵害了群众利益;局党委“四风”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存在巧立名目乱发津补贴、虚列开支、大额采购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和办公经费支出明显高于预算等问题;在业务工作方面,旧城改造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关验收不严,规划审批管理领域问题多发,未批先建项目较多,违建治理工作不力,执法不严。

  县委第三巡察组第二分组在向县环保局党组反馈时指出: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和执纪不严问题;重业务轻党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以班子会代替党组会,党支部软弱涣散,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费收缴未按规定执行;局党组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部分牵头项目推进缓慢;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违规擅设内部机构,自行任命中层干部,不按组织程序报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虚列开支,存在违规采购和规避政府采购问题,“三公经费”居高不下,专项资金管理不严,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环保执法不严问题突出,执法检查流于形式,以罚代管;局机关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松弛,个别机关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禁而不绝。

  对巡察发现的涉及上述六个单位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县委巡察组已按规定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同时县委巡察组分别向他们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在反馈会上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签订了《整改承诺书》。映象网记者 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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