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这个“老赖”有钱买车就不还钱 结果摊上大事儿了

来源: 猛犸新闻客户端 2017年02月19日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倪政玮 萌友 梁锦学 司连杰

有钱宁可买车也不还钱,睢县“老赖”何某为此付出了获缓刑的惨痛代价。2月16日,睢县法院发布了这一典型案例。

2012年,何某借李先生现金30000元,承诺三日偿还。可李先生没想到的是,借出去钱以后,何某的电话也打不通了。经李先生起诉,2013年4月,睢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即自2013年7月何某每三个月向李先生还款10000元,至2014年1月份还清,法院依此作出民事调解书。

但何某未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李先生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何某夫妇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相关法律手续后,何恩才仍拒不履行义务。

在执行阶段,睢县人民法院查明发现,何某于2015年5月份以4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奔腾轿车。法院随即在2016年5月作出执行裁定书,对该轿车进行了查封。可何某仍一直躲避执行。

2016年5月,李先生向睢县公安局提出控告,要求追究何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2016年8月22日何某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民警抓获。

何某亲属立刻找到了李先生,代为清偿了所欠借款及逾期利息共计45000元,李先生对何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严重破坏了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何某被睢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后,其亲属和李先生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据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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