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普法 大爷大妈最关心房子的问题

来源: 今报网 2017年04月10日

▶4月9日下午,一场为老年人举行的普法活动在省供销社家属院内举行。这场活动由河南电视台“法治讲堂”的主讲人、律师李华阳带队的律师团进行主讲。在活动中记者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大爷大妈们问了几十个问题,竟然90%都与房子有关。□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陈思

房产继承

原来有一对夫妻A男B女,B去世,AB有两个孩子,有一处房产。A男与C女结婚,C女能不能分到这处房产?

律师团:首先这套房子属于AB夫妻共同房产。B去世以后,实际上这套房子一半属于A的个人财产,一本是B的个人财产。B的财产如果有遗嘱,按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类人继承。A和C结婚后,如果A驾鹤西去,同样的道理如有遗嘱按遗嘱分配,如没有,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C、子女、父母继承。

我姊妹四个,但平时只有我一个人尽心尽力地照顾父母,父母想把房子给我,她们三个都不同意,她们能争过去吗?

律师团:房子的所有权是两位老人的,和四个子女没有任何关系,老人有权处置。老人只需要立个遗嘱,但是最好给遗嘱做个公证,以防最后出现争辩遗嘱真假这样的麻烦。

财产权利

儿子是6月份结的婚,我7月份拿全款给他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房子应该是我的还是儿媳妇的?

律师团: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有司法解释,婚姻关系期间,一方的父母掏钱买的房,房本写的是其子女名字的,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掏钱的,为该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您买的房子是您儿子的个人财产。一个不好听的假设,如果“儿子”去世,“儿媳妇”可以继承“遗产”,但是“儿子”在世的时候,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如果“儿子”把房子卖了又买了一套,属于婚内房产的混同,是夫妻共同财产。

老人有两套房子分别给了两个儿子,已经过户。但是两个儿子分得房产后就不再管老人了,老人能否通过什么手续再把房子要过来,以给自己养老?

律师团:过户就是把房子交付了,登记就是确权,没办法再要回来了。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的法律要求。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轻则判其拿赡养费,重则可能会判刑。

过户方式

我想把房子给孩子,哪种方式更方便,是赠送还是买卖?

律师团:这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问题。过户无非赠与、继承、买卖三种方式。据我所知,赠与收费比较高。对于继承,虽然我们国家目前来说并没有遗产税,但是从发展趋势来看,不排除什么时候就会开始征收,所以有“法律风险”。我认为走买卖的方式是更好的选择。税务局在我们河南有一个规定,“近亲属之间可以以最低的价格交易”。这个“价格”目前可以说是非常低的,其他基本不收费,只需要缴纳一个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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