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及时消 别等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 今报网 2017年07月14日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程贵忠 李在胜

博爱县人民法院针对机动车违章处罚申请执行案件,积极同交警部门紧密协调,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全力将案件执行到底。

近年来,随着交警部门对机动车违章处罚力度的加大,交通违章行为大幅度减少,但仍有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酒后驾车、闯红灯、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在交警部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后,一些违法行为人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还不按期缴纳罚款,交警部门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今年5、6两个月间,博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向博爱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交通违法处罚类案件达300余件,计10万余元,涉及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伪造、变造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违法停车、逆行、违规并线、酒驾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在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一些违法行为人仍不主动缴纳罚款及滞纳金的,法院可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法官提醒那些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人,一定主动配合交警部门的正常执法,依法交纳罚款,别等到法院执行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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