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装10处电子眼 专拍超排“乌贼车” 拍一辆0.7秒

来源: 东方今报 2017年09月29日

半月逮住近5万辆半年内被拍两次罚5000元

昨日,郑州市航海路与经开第二十二大街交叉口,一个机动车尾气超排抓拍点

▶你以为“电子眼”只能拍机动车违章?错了,目前郑州街头新装了10处“电子眼”,专“逮”机动车尾气超标,这就是郑州新启动的机动车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首席记者付雨涵/文图

【现场】

“电子眼”逮住超排货车司机还在蒙

9月28日上午11点,在郑州市南三环与经开二十二大街处,一辆车牌号为豫A×3928的柴油货车正在稳步前行,却被路口的激光显示屏显示尾气排放不合格。

工作人员随机对车辆进行尾气检测,数据显示,该货车的不透光烟度数值为2.84,超过了限值1.5近一倍。工作人员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现场对其开出了5000元罚单。而货车司机却还在蒙,“没见有人值守,咋可都知道这车超了”。

记者在郑州市环保局机动车监测大厅发现,郑州市化工路与西三环路口一辆车牌号为豫A17632的货车也被“逮住”,监控室的数据显示,该货车氮氧化合物排放值远超限值。

【新设】郑州街头安装10处“电子眼”

这是郑州启动的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专门整治机动车和重型柴油车等移动污染源排放。

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装置是固定安装在检测路段,抓拍汽车行驶过程中尾气排放的CO、CO2、HC、NOX,同时还可记下车牌号,一并发送到监控中心,整个过程只需0.7秒。

“摄像头可远程调节。当有超过标准的数据出现时,系统自动提示。”工作人员介绍,录入的数据信息被记录在电脑程序里,只有授权者才能打开,数据不容易被更改;在驾驶员不知道的情况下完成检测,避免个别驾驶员采取某些人为手段影响检测结果。

【处罚】已逮住超标车46956辆

大车被拍两次以上罚款5000元

按国家标准,凡在6个月内,连续两次及以上抓拍同一污染物排放超标的重型柴油车辆(3.5吨以上),将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6个月内,连续两次及以上抓拍同一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轻型柴油车超标(3.5吨以下),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规定,由公安部门,每辆车处200元罚款。

截至目前,10个点位共实时检测车辆348116辆,其中超标车辆46956辆,据此初步测算,每年可检测车辆将逾一千万辆,筛选超标车辆将达150万辆左右。

■提醒

目前郑州有10处安装了专拍尾气超排的电子眼:

1.莲花街与迎春街交叉口

2.秦岭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3.江山路与北三环交叉口

4.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

5.郑开物流通道与明理路交叉口

6.郑新快速路与十八里河桥交叉口

7.南三环与二十二大街交叉口

8.花园路与北四环交叉口

9.化工路与西三环交叉口

10陇海西路与西四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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