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失足少年”来自单亲家庭 监管缺失是未成年人犯罪诱因

来源: 东方今报 2017年11月17日

▶近年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保护做了大量工作,但当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居高不下。记者日前在郑州市检察机关采访时,一位未检部门检察官向记者透露,经对所办案件进行剖析发现,90%的涉罪未成年人来自单亲家庭,成年人监管的缺失,成为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和伤害的一大诱因。□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米方杰通讯员党玉红韦改

九成犯罪未成年人来自单亲家庭

面对近年来日益增多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2012年,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宋刚成为首任科长。截至目前,他带领的团队平均每年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200余件400余人,办案量位于全省基层检察院之首。

“未检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不同。”在宋刚看来,他所办理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数不只是一个冰冷的数字,而是一个个失足孩子毁灭的青春,是一个个家庭沉重的悲剧。经对所办案件进行剖析,宋刚发现,90%的涉罪未成年人来自单亲家庭,而这90%的单亲家庭中又有近一半的孩子被父母放弃或父母不知管教,而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中,也与此比例相似。成年人监管的缺失,成为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和伤害的一大诱因。

宋刚表示:“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起着关键作用,和睦的家庭有利孩子成长,不和睦的家庭不利于孩子成长,特别是父母离异的家庭、单亲家庭等,孩子往往缺少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容易使孩子走上犯罪道路。”

成立阳光志愿者队伍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挽救他们,就要从心理学的角度深层次剖析其犯罪动因,通过心理疏导等方式改变其认知,从而敬畏法律,约束自己的言行。为此,宋刚主动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结合自修的心理学知识,率先在郑州全市检察机关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评估及疏导办法》,并和院技术检察科对接,成为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引入心理评估技术的全省检察系统第一人。

记者了解到,经过奔走呼吁,在宋刚的努力下,金水区检察院与共青团金水区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招募阳光法律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同时与郑州市多家高校达成协议,招募优秀法律专业在校大学生,在全省率先成立首支阳光志愿者队伍,协助检察机关实施帮教。

金水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青向记者介绍,阳光法律志愿者懂法、富有爱心,与涉罪未成年人年纪相仿,更容易走进他们内心。在宋刚的引导下,阳光法律志愿者已作为合适成年人介入246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和公平正义。截至目前,这些孩子无一重新犯罪,据悉,金水区检察院未检科也先后荣获“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郑州市五四青年奖章(集体)”“郑州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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